光明网讯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本次修订在提高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防范非法改装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主要修订。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我国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基础性交通工具。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但是,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多次引发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另外,由于不少车辆存在违规篡改的情况,导致其最高车速、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指标超出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规定,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五部门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过程中,修订专家组认真整理并系统分析了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及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功能参数的意见建议,结合今后一个时期电动自行车在我国交通体系中的定位和产品发展演化方向,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和科学严谨的试验验证基础上,对现行标准进行了修订。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 km/h,同时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减少碰撞事故发生。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试验方法;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防范非法改装行为,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装备和检测能力的要求等方面对现行标准做了修订。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张佳兴)